叮当学院 文章 绩效考核制度(示例)

绩效考核制度(示例)

更新时间:2025.12.25 10:19:00

第一章 总则

目的:建立科学、公正、可量化的绩效管理体系,评估员工工作成果与行为表现,激励员工提升效能,推动组织战略目标实现。


适用范围: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,包括管理序列、专业序列、技术序列、操作序列等岗位。兼职、实习生、劳务派遣人员可参照执行,高管人员另有专项考核制度。


考核原则

战略导向原则:绩效目标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、部门KPI对齐。

客观公正原则: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,避免主观评价。

公开透明原则:考核标准、流程、结果反馈向员工公开。

持续改进原则:强调过程辅导与反馈,促进员工成长。

结果应用原则:考核结果与薪酬调整、晋升发展、培训激励等挂钩。



第二章 组织职责

公司管理层:审批绩效管理制度、年度考核方案,听取考核结果汇报,决策重大事项。

人力资源部:制定与修订制度,组织培训,监督执行,审核结果,归档管理,提供工具支持。

部门负责人:组织本部门目标分解,审批下属考核指标,参与评估与反馈,处理申诉。

直属上级(考核人):设定考核目标,过程跟踪,绩效评估,开展绩效面谈,辅导改进。

员工(被考核人):参与目标设定,定期自评,接受反馈,制定改进计划。



第三章 考核周期

管理人员、核心骨干:季度考核 + 年度综合评定,用于季度激励、年度调薪/晋升。

普通员工:半年度考核 + 年度评定,用于年度调薪、奖金分配。

试用期员工:试用期结束前15天考核,作为转正决策依据。


第四章 考核内容与指标体系

考核维度

业绩成果(KPI):岗位核心职责达成情况,量化目标完成度,权重60%-80%。

能力素质:专业能力、解决问题、沟通协作、学习创新等,权重15%-25%。

行为表现:遵守制度、团队合作、责任心、主动性等,权重5%-15%。

指标设定原则:遵循SMART原则,即具体、可衡量、可实现、相关性、有时限性。

指标来源:公司年度经营目标→部门KPI→个人绩效目标(PBC),结合岗位说明书和重大项目任务。



第五章 考核流程

目标设定阶段:每周期初,上级与员工共同制定《绩效考核表》,明确考核指标、权重、目标值、评分标准,双方签字确认,HR与部门各存档。

过程跟踪与辅导:每月/每季度召开绩效回顾会议,上级记录关键事件,提供资源支持与改进建议。

自评与评估:考核周期结束前5个工作日,员工完成自评并提交;直属上级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,填写评分与评语。

绩效面谈:评估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面谈,内容包括成绩肯定、不足分析、改进建议、发展计划,填写《绩效面谈记录表》,双方签字确认。

审核与审批:部门负责人审核本部门考核结果,HR复核流程合规性、评分分布合理性,重大争议或S/A级员工需提交薪酬绩效委员会审议。

结果公示与归档:考核结果在部门内公示3个工作日(仅公示等级,不公开分数),员工可提出申诉。所有材料由HR统一归档,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。


第六章 考核等级与评分标准

综合评分等级

S(卓越):95-100分,超额完成目标,表现远超预期,有突出贡献,≤5%。

A(优秀):85-94分,高质量完成任务,表现优于标准,≤15%。

B(良好):75-84分,达成目标,表现符合预期,60%-70%。

C(待改进):60-74分,部分未达标,需改进,10%-20%。

D(不合格):<60分,严重未达标,影响工作,0-5%。

评分方法:KPI项按完成率×权重计算得分;能力与行为项采用行为锚定评分法(BARS)或360度评估(适用于管理岗)。


第七章 绩效申诉机制

员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直属上级提出书面申诉。若未获满意答复,可向部门负责人或HR提交《绩效申诉表》。HR牵头成立3人评审小组(HR、部门代表、员工代表),10个工作日内出具处理意见。申诉期间不影响考核结果执行,但可暂缓结果应用。


第八章 结果应用

薪酬调整:S/A级员工优先调薪,D级不予调薪。

奖金分配:年终奖、项目奖与绩效等级强挂钩,如S=1.5倍基数。

晋升发展:连续两年B级以上可参与晋升评审,S/A级优先推荐。

培训发展:C/D级员工制定个人发展计划(IDP),安排专项培训。

岗位调整:连续两年D级,可调岗或进入绩效改进计划(PIP)。

劳动合同管理:D级员工试用期不予转正,在职员工可依法解除合同。


第九章 特殊情形处理

新入职员工:入职不满一个考核周期,参与考核但不参与强制分布,结果仅作参考。

岗位变动员工:按实际在岗时间分段考核,由原上级与现上级共同评估。

长期病假/产假员工:按实际出勤时间折算考核周期,合理调整目标。

绩效改进计划(PIP):针对C/D级员工制定为期3-6个月的改进计划,明确改进目标、资源支持、评估节点,PIP结束后重新评估,未达标者可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。


第十章 附则

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。

各部门可依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,报HR备案后执行。

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原相关制度同时废止。

本制度未尽事宜,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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